(婆羅洲文化節活動預告 29/6/2013)為配合【婆羅洲文化節-“華族文化風采”】系列舉辦文化活動,並且推廣健康文娛活動及提升歌唱藝術水平,由本會主催,一馬文化村主辦,拉讓音樂社、長風歌劇社、盆栽園艺协会協辦一項名為“第一届【一馬村】挑戰杯【砂拉越好聲音】歌唱賽”的活動。 有關比賽詳情請見全文。
詩巫省華團主催;一馬文化村主辦;拉讓音樂社、長風歌劇社、盆栽園艺协会協辦
第十一屆(2013)婆羅洲文化節-“華族文化風采”
第一届【一馬村】挑戰杯【砂拉越好聲音】歌唱賽
(甲)比賽簡章
(一)宗旨:
1)配合【婆羅洲文化節-“華族文化風采”】系列舉辦文化活動
2)推廣健康文娛活動
3)提升歌唱藝術水平
(二)資格:
1)凡滿16歲或以上之馬來西亞公民皆可報名參加,男女不拘
2)必須以社團名義參加比賽,方有資格角逐【挑戰杯】
3)謝絕職業歌手及唱片歌星參加
(三)比賽日期/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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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賽 |
半決賽/決賽 |
日期 |
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 |
2013年7月1日(星期一) |
時間 |
6:30p.m. |
6:30p.m. |
地點 |
一馬村露天舞台 |
詩巫城市廣場“華族舞台” |
截止日期:2013年6月18日 |
(四)報名手續:
1)報名費:每名RM20
2)參賽者資料及相片聯同報名費于6月18日前寄至主辦單位
Wisma Uca, Lot 859, Section 9, Jalan Alan, 96000 Sibu
P.O.Box 1621, 96008 Sibu,Sarawak
(信封請注明【砂拉越好聲音】歌唱賽)
3) 或email至ucasibu@gmail.com主辦當局以備宣傳及出版刊物用途
(五)交通與膳宿:
5.1交通費:自行負責,唯抵達詩巫后主辦當局將安排交通接送。
5.2 住宿: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唯主辦當局可代訂酒店。
5.3 餐會:主辦當局將安排“群英宴”接待參賽者,其他則自行安排。
(六)聯絡電話:
1)一馬文化村: Mdm Ling 012-8889983 / Jenny 084-336180 Fax: 339180
2)拉讓音樂社:池信佑016-8679003 /詹世坤019-4387027
3)詩巫華團辦事處: 084-211269, 216269 Fax: 084-218405
4)長風歌劇社:陳俕求 019-8863308 /高銖霙 017-8187523
5)盆栽園藝協會:黃秋嫦010-2251913
(乙)比賽細則
(一)獎勵辦法:
個 人 獎 |
團 體 獎 |
金獎:獎金RM3,000+獎杯 |
冠軍:獎杯+【一馬村】三年挑戰杯 |
銀獎:獎金RM2,000+獎杯 |
亞軍:獎杯 |
銅獎:獎金RM1,000+獎杯 |
季軍:獎杯 |
潛能獎(5份):獎金RM200+獎杯 |
殿軍:獎杯 |
(二)【團體獎】計分法:
2.1每個團體必須派出參賽者3人,方有資格角逐團體獎和個人獎;
2.2 團體獎是以初賽成績為基準,各團體首三名總積分最高者獲【團體獎】冠軍;次之則為亞軍,以此類推。
2.3 【個人獎】是以決賽首8名來角逐金銀銅牌,以此類推。
(三)參賽歌曲:
3.1歌手自行選擇指定歌曲。
3.2每位參賽歌手必須準備三首歌曲,即初賽、半決賽及決賽各選唱一首,不可重複。
(四)評分標準:採用砂拉越歌唱協會所規定的評審新準則,即分為(1)聲音的應用;(2)音樂準確性;(3)演译與台风三大类。
(五)比賽和音:
5.1 由西樂隊現場伴奏。
5.2參賽者必須按照競賽組所安排的時間進行和音,且經和音之後,不得更換歌曲。
5.3 和音時間:另行通知。
(六)服裝:所有參賽者須穿著整齊。
(七)比賽制度:
主辦當局將邀請音樂界知名人士擔任評審,評判結果經大會競賽組審核無誤後方予公佈,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採用初賽、半決賽與決賽制度,並由半決賽中選出總分最高之前三名進入總決賽。
(八)參賽者必須於比賽前半小時向報到組報到,逾時半小時當以自動棄權論,除非事先知會主辦當局則另行安排。
(九)參賽者若在比賽途中表現惡劣或對賽會及評審有所不敬,主辦當局將當視其為自動棄權論。
(十)若遇到特殊情形,主辦當局有權宣布展延有關比賽。
(十一)本細則若有未盡善之處,本競賽組有權增刪修改之。
【一馬村】挑戰杯
【砂拉越好聲音】歌唱賽 比賽籌委會 編訂
二〇一三年五月廿九日
籌組委員會於記者發布會上發布是項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