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婆羅洲文化節-“華族文化風采”,本會將聯同一馬文化村、拉讓音樂社、長風歌劇社于聯辦【砂拉越好聲音】歌唱賽及【兒童奇裝異服】歌唱比賽。 歡迎各位踴躍報名參與。 有關比賽的簡章及細則詳見全文。
詩巫省華團 主催•一馬文化村 主辦•
拉讓音樂社、長風歌劇社 協辦
第十三屆(2015)婆羅洲文化節-“華族文化風采”
第三屆【一馬村】挑戰杯【砂拉越好聲音】歌唱賽
(甲)比賽簡章
(一)宗旨:
1)配合【婆羅洲文化節-“華族文化風采”】系列舉辦文化活動
2)推廣健康文娛活動
3)提升歌唱藝術水平及聯系歌手們之間的情誼
(二)資格:
1)凡社團皆可派滿16歲或以上之馬來西亞公民皆可報名參加,男女不拘
2)社團至少派3至5位代表參賽,方有資格角逐【挑戰杯】
3)謝絕職業歌手及唱片歌星參加
(三)比賽日期/地點:
初賽 半決賽/決賽
日期 2015年8月1日(星期六) 2015年8月2日(星期日)
時間 6:30p.m. 6:30p.m.
地點 一馬村露天舞台 詩巫城市廣場“華族舞台”
截止日期:2015年7月10日
(四)報名手續:
1)報名費:每名RM20.00
2)參賽者資料及相片聯同報名費於7月10日前寄至主辦單位
Wisma Uca, Lot 859, Section 9, Jalan Alan, 96000 Sibu
P.O.Box 1621, 96008 Sibu,Sarawak
(信封請注明【砂拉越好聲音】歌唱賽)
3)或email至ucasibu@gmail.com/zoobeeteam@gmail.com主辦當局以
備宣傳及出版刊物用途
(五)交通與膳宿:
5.1 交通費:自行負責,唯抵達詩巫後主辦當局將安排交通接送。
5.2 住宿: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唯主辦當局可代訂酒店。
5.3 餐會:主辦當局將安排“群英宴”接待參賽者,其他則自行安排。
(六)聯絡電話:
1)一馬文化村shirley016-7438190/Jenny 084-336180 Fax: 319180
2)拉讓音樂社:詹世坤 019-4387027/池雁婷016-5754514
3)詩巫華團辦事處: 084-211269, 216269 Fax: 084-218405
4)長風歌劇社:陳宋求019-8863308 / 高銖霙 017-8187523
5)聯絡處:陳明泰010-7979611 / 吳華黛016-8943577
(乙)比賽細則
(一)獎勵辦法:
個 人 獎 團 體 獎
金獎:獎金RM3,000+獎杯 冠軍:獎杯+【一馬村】三屆制挑戰杯
銀獎:獎金RM2,000+獎杯 亞軍:獎杯
銅獎:獎金RM1,000+獎杯 季軍:獎杯
潛能獎(5份):獎金RM500+獎杯 殿軍:獎杯
參賽者:獎狀 安慰獎(4份)
(二)【團體獎】計分法:
2.1每個團體必須派出參賽者3人以上,方有資格角逐團體獎和個人獎;
2.2 團體獎是以初賽成績為基準,各團體首三名總積分最高者獲
【團體獎】冠軍;次之則為亞軍,以此類推。
2.3 【個人獎】是以決賽首3名來角逐,以此類推。
(三)參賽歌曲:
3.1歌手自行選擇歌曲。
3.2每位參賽歌手必須準備三首歌曲,即初賽、半決賽及決賽各
選唱一首,不可重複。
3.3 歌手自由選唱歌曲,唯歌曲內容不可觸及種族,宗教敏感,且選
取之歌曲需盡早呈交於競賽組以便轉交予樂隊練習。
(四)評分標準:(1)聲音的應用 (2)音樂準確性
(3)演譯與台風三大類
(五)比賽和音:
5.1 初賽採用卡拉Ok伴奏,半決賽及決賽則以西樂隊現場伴奏。
5.2參賽者必須按照競賽組所安排的時間進行和音,且經和音之後,
不得更換歌曲。
5.3 和音時間:另行通知。
(六)服裝:所有參賽者須穿著整齊。
(七)比賽制度:
1. 主辦當局將邀請音樂界知名人士擔任評審,評判結果經大會競賽組審核無誤後方予公佈,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2. 採用初賽、半決賽與決賽制度,並由半決賽中選出總分最高之前三名進入總決賽。
(八)參賽者必須於比賽前半小時向報到組報到,逾時半小時當以自動
棄權論,除非事先知會主辦當局則另行安排。
(九)參賽者若在比賽途中表現惡劣或對賽會及評審有所不敬,主辦當局
將當視其為自動棄權論。
(十)若遇到特殊情形,主辦當局有權宣布展延有關比賽。
(十一)本細則若有未盡善之處,本競賽組有權增刪修改之。
【砂拉越好聲音】歌唱賽籌委會 編訂•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
詩巫省華團 主催•拉讓音樂社 主辦•
第十三屆(2015)婆羅洲文化節-“華族文化風采”
【兒童奇裝異服】歌唱比賽
(甲)比賽簡章
(一)宗旨:1)配合【婆羅洲文化節-“華族文化風采”】系列舉辦文化活動
2)推廣健康兒童文娛活動
3)提升歌唱藝術水平及聯系兒童們之間的情誼
(二)資格:1)公開予凡滿5歲至12歲之馬來西亞公民參加,男女不拘
2)只限25位參加名額,先到先得
3)謝絕職業歌手及唱片歌星參加
(三)日期/地點: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
時間:6:30p.m. (報到)7:00p.m.(開幕/比賽)
詩巫城市廣場“華族舞台”
(四)截止日期:2015年7月7日
(五)報名手續:
1)報名費:每名RM20.00
2)參賽者資料及相片聯同報名費於7月7日前寄至主辦單位
Wisma Uca, Lot 859, Section 9, Jalan Alan, 96000 Sibu
P.O.Box 1621, 96008 Sibu,Sarawak
(信封請注明【兒童奇裝異服】歌唱比賽)
3)或email至ucasibu@gmail.com/zoobeeteam@gmail.com(一馬村)主辦
當局以備宣傳及出版刊物用途
(六)聯絡電話:
1)拉讓音樂社:詹世坤 019-4387027/池雁婷016-5754514
2)一馬文化村shirley016-7438190/Jenny 084-336180 Fax: 319180
3)詩巫華團辦事處: 084-211269, 216269 Fax: 084-218405
(乙)比賽細則
(一)獎勵辦法:
金獎:獎金RM500+獎杯+獎狀
銀獎:獎金RM400+獎杯+獎狀
銅獎:獎金RM300+獎杯+獎狀
優異獎(5份):獎金RM100+獎杯+獎狀
參賽者:獎狀
(二)參賽歌曲:
2.1歌手自行選擇歌曲
2.2每位歌手必須準備一首歌曲參賽
2.3 歌手自由選唱歌曲,唯歌曲內容不可觸及種族,宗教敏感
2.4 奇裝異服:服裝必須搭配歌曲演繹
(四)評分標準:(1)服裝搭配:40%
(2)歌曲演繹:60%
(A)聲音的應用
(B)音樂準確性
(C)演譯與台風三大類
(五)比賽和音:
5.1 採用卡拉Ok伴奏。
5.2參賽者必須按照競賽組所安排的時間進行和音,且經和音之後,
不得更換歌曲。
5.3 和音時間:另行通知。
(六)比賽制度:主辦當局將邀請音樂界知名人士擔任評審,評判結果經大會競賽組審核無誤後方予公佈,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七)參賽者必須於比賽前半小時向報到組報到,逾時半小時當以自動棄權論,除非事先知會主辦當局則另行安排。
(八)參賽者若在比賽途中表現惡劣或對賽會及評審有所不敬,主辦當局將當視其為自動棄權論。
(九)若遇到特殊情形,主辦當局有權宣布展延有關比賽。
(十)本細則若有未盡善之處,本競賽組有權增刪修改之。
【兒童奇裝異服】歌唱比賽籌委會 編訂•
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
籌委會在2015年6月1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公佈是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