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巫省華團配合詩巫市議會主辦2023年婆羅洲文化節-“華族文化風采”將於2023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至 7 月 23 日(星期日)共 10 天,假詩巫敦端姑布章廣場-“詩巫創走廊”舉行。文化街-“美食與文化”攤位參加簡則見全文。
詩巫省華團配合詩巫市議會主辦
【2023年婆羅洲文化節-“華族文化風采”】文化街-“美食與文化”攤位
~參加簡則~
(一)日期:2023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至 7 月 23 日(星期日)共 10 天
(二)開幕日期:7 月 14 日(星期五)6:00p.m.
(三)時間:6:00p.m.-10:30p.m.(每日開放時間)
(四)地點:詩巫敦端姑布章廣場-“詩巫創走廊”
(五)截止日期:6 月 15 日
(六)手續費:每份表格 RM10(恕不退回)
(七)定銀:RM 200(呈交表格時付還,一經批准,恕不退還,若不獲批准,悉數退還 RM200 定銀)
(八)违规抵押金:RM300
8.1 呈交表格時需付還。
8.2 若要退租,必須于 6 月 15 日截止日期前告知,截止日期之後退租 恕不退還抵押金。
8.3 如有違反攤位租用(十六)條例 A1-A8 規定者 ,亦包括沒有做健康檢查 及參加食物衛生課程,本會將沒收全數抵押金。
8.4 若無違反攤位租用條例,則于活動后一个月悉數退回抵押金。
(九)訂攤位程序:1)訂攤位時即需先付還手續費,定銀,违规抵押金共 RM510。 否則視自動放棄。
2)全數租金須于 6 月 15 日前付還,否則當自動棄權論。(華團戶口: United Chinese Association Sibu Division,Public Bank: 3113467225)
3)申请者需附上身份证副本一份
(十)拉電線/增加插座/水龍頭:
1. 免費提供 2 個 13A 插頭,若另增加插座,每個收費 RM100,15A(圓頭)插頭收費 RM150,需于 6 月 15 日告知华团秘书处, 逾期自误。
2. 不可自行裝置,一經查實,市議會將會採取行動,華團有權中止租赁合約,同時列為留檔查看。
3. 市議會裝置至水龍頭為共用,不可佔為己用,亦不可自行接駁水管及增加水龍頭。
(十一)健康检查:诗巫市议会要求所有美食摊主厨需作健康检查,否則將沒收違規抵押金。
(十二)食物衛生課程:所有攤位負責人必須出席,否則將沒收違規抵押金,日期另行通知。
(十三)帐篷损坏:若摊位帐篷损坏,须付费 RM300,若未付清积欠之损坏费, 之后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请务必关注。
(十四)參加辦法:填妥本會所印製之參加表格 , 經簽署後 , 呈交本會辦事處: 詩巫省華團 Wisma UCA Sibu,Lot 859,Section 9, Jalan Alan, Sibu
(十五)聯絡處:
1)詩巫省華團 Tel : 084-211269 Fax : 084-218405
2)蘇少萃(文化節總籌備會主席)Tel: 013-8030750
(十六)條例:
(A)規則
A1.不可扩建帐篷,只允许帐篷以上的延伸装饰(不可另加架子)。
A2.參加者不可將攤位分租其他人,一經查實,違者將沒收全數抵押金 RM300。
A3.参加单位摊位摆设及桌椅不得超过摊位范围 2 呎,违者每晚以抵押金 中 RM30 另計租金。
A4.參加美食攤位者,必須自備圍巾,帽子及 Plastic 手套,以保食物清潔與 衛生攤位四週須保持整潔,每晚善後之清理工作須由個別攤位負責, 違者每晚扣抵押金 RM30。
A5.參加單位禁止販售不合法物品, 違者一經查實,本會有權收回攤位, 而不退回所付之租金及抵押金。
A6.禁止使用保麗龍盒子裝食物。
A7.谢绝售卖“臭豆腐” 。
A8.各攤主需清楚列明所賣之食物,主辦單局保有取捨權。
(B)規則
B1.主辦當局負責攤位之搭建
B2.參加單位須裝潢攤位(如彩燈、燈籠等)及設<招牌>,否則 主辦當局保有取舍權
B3.以公會名義承租攤位者,表格須由公會簽名蓋章,且招牌必須寫上公會名稱。
B4.裝璜及佈置時間估計為前一個星期,確實日期則另行通知。
B5.參加單位須自行負責攤位佈置與桌椅等設備
B6.主辦當局提供電流服務
B7.現場不可有火勢太大烹煮
(十七)17.1 摊位:-攤位面積為 20 呎(深)X 20 呎(寬)
-全数摊位共 58 摊,分四类摊位,包括【特别摊位】、 【热门摊位】、【优惠摊位】及【保留摊位】。
-摊位均为“美食摊”为主,不接受商品展示。
17.2 租金:全數租金須于 6 月 15 日前付還,否則當自動棄權論。 承租者付還租金後違約恕不退還租金。
(一) |
No |
屬會 |
非屬會 |
商家 |
特别攤位 (3摊) |
1,2,3 |
2,600 |
3,100 |
3,500 |
(二) |
No |
屬會 |
非屬會 |
商家 |
热门攤位 (19摊) |
4,5,6,7,8,9,10,13,17,22, 26,29,31,33,34,35,36,37,37A |
2,300 |
2,700 |
3,200 |
(三) |
No |
屬會 |
非屬會 |
商家 |
优惠摊位 (29摊) |
9A,9B,11,12,14,14A,15, 16,18,19,20,21,23,24,25,27,28,29A,30,31A,32, 38,39,40,41,42,43,44,45 |
2,100 |
2,500 |
2,900 |
(十八)「模範攤位獎」比賽
1. 佈置:攤位之佈置須具備華族文化特色及文化節色彩。
2. 獎勵辦法:獎以獎金及獎杯一座,以資鼓勵
冠 軍: |
獎金RM1,000+獎杯一座 |
亞 軍: |
獎金RM700+獎杯一座 |
季 軍: |
獎金RM500+獎杯一座 |
殿 軍: |
獎金RM300+獎杯一座 |
鼓勵獎(三名): |
獎金RM200+獎狀 |
3. 評分標準:
No |
项目 |
积分 |
1 |
建築文化特色(設計+結構) |
40% |
2 |
整體榙配(格調、裝飾、燈光、氣氛) |
30% |
3 |
傳統美食文化(擺設、創意) |
20% |
4 |
傳統服飾(整體美感) |
10% |
4. 評審團:由主辦當局邀請知名人士擔任之
5. 評分辦法:比賽以分數高低決定勝負
6. 評判團之決定為最後之決定,參加單位不得有異議
(十九)本細則若有未盡善之處,主辦當局有權增刪之。
文化街-攤位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