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诗巫闽清同乡会主催,青年团、妇女组及乐龄组联合主办的歌唱比赛,将于11月5日(星期日)在该会会所闽清堂进行。每组每人报名费5令吉,即日起接受报名至10月28日(星期六),逾期不受理。
凡会员及会员闽清籍子女皆可报名参加;歌唱赛开放予有意参加者报名,谢绝职业歌手及唱片歌星。
参赛者须填妥报名表格,附上大马卡/出生证复印本及近照一张,递交至该会大厦底楼办事处(静雅路第7巷门牌 3号,电话:084-320936/320930,传真:084-320937)。每组每人报名费5令吉,即日起接受报名至10月28日(星期六),逾期不受理。
每组报名者限定15人,即男女混合儿童组(12岁或以下);男公开组、女公开组(13岁至44岁);男宿将组、 女宿将组(45岁至59岁);男乐龄组、女乐龄组(60岁或以上),以及混合榕语歌唱公开赛(年龄不拘)。
参赛者必须自由选曲一首及自备光碟(VCD/DVD),一曲定胜负。儿童组冠军奖金为100令吉、亚军80令吉、季军60令吉、殿军50令吉及4份鼓励奖各30令吉;公开组、 宿将组、乐龄组及榕语歌唱赛的冠军奖金为200令吉、亚军150令吉、季军100令吉、殿军50令吉及4份鼓励奖各30令吉。
评分标准包括音质和音准30%、节拍和节奏25%、咬字和吐词25%、感情和台风20%,若分数相同,将以上列评分事项顺序取分,以此类推。参赛者抽签及试日期为11月1日(星期三)傍晚6时至晚上9时,先到先试音,试音后不得更换参赛歌曲。
参赛者须在比赛前30分钟报到,迟到者则以弃权论。若触犯筹委会所定之规则,竞赛组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主办当局将邀请音乐界人士担任评审员,评审员之裁决乃最后决定,成绩经竞赛组审查无误方予公布,参赛者不得有异议。竞赛简则未尽善之处,主办当局有权增刪。
有询问可联络筹委会主席陈贞燕(016-8986533)、青年团团长张钧发(013-8184848)或妇女组主任陈俏颖(013-8012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