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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彭城刘氏公会贷学金及奖励金,即日起接受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

贷学金的申请者必须是砂拉越彭城刘氏公会会员之刘姓子女。凡家境清寒,品行端 正,成绩优良者均可申请。申请者必须拥有大学之入学证明或已在大学攻读,中途发生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深造者。申请者需填具三张申请表格,连同成绩表,学校证明书籍有关证件,需在该会限定之时间内交到该会。申请书经该基金委员会审查录取后,呈交该会贷学金委员会批准。必要时申请者须经面试。录取者须于十四日内,在家长或监护人见证下签署贷学金合约二份,并需邀该会认可之二人为担保人,在证明人前连同签署担保书,双方均须遵守合约之条列,进行借贷。

申请者必须将其出生证明、学院或大学入学证明书连同申请书一起呈上,受惠者进入国内之大学深造者,每年最高贷款额不超过马币五仟令吉;若进入其他外国大学深造者,其最高之贷款额每年不超过马币七仟令吉。该会将提供予各受惠者,大学课程之贷学金。

任何一位申请者,若已获得其他单位之贷学金或奖学金,皆不得再向该会提出此申请。又若已接受该会贷学金 后,同时获其他单位置贷学金或奖学金者,则须于三个月内将该会所贷予之贷学金款项作一次悉数付还。

受惠者应将每年之成绩表及品行报告表,寄交该基金委员会。如有发生下列情况时, 该委员会有权停发或修改贷学金银额:a.品行不良或成绩不及格者。b.家庭基金状况转佳者。c. 得到其他奖助贷学金者。

受惠者毕业后6个月内,即须缴还贷学金,每月最低付还300令吉。受惠者若其货学金为该基金委员会所停止者,若受惠人拒绝偿还,则由担保其所借之贷学金应分期付还人负责还清。受惠者如有死亡或残废(经医生证明无能力工作,无法偿还者),乐已领取之贷学金,可以免还。

申请书一俟批准,并在拨给贷学金之前,申请者必须与该会签署正式合约,同时必须向该会指定之保险公司购买所批准贷予之全额贷学金之意外保险。该会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书而不需要说明任何理由。其他所有必备之条件与条例将包括在正式合约内。

索取申请表格地点:砂拉越彭城刘氏公会,Sarawak Pan-Chen Laus' Clan Association,No.8 Jalan Tapung Timur,P.0.Box 1518,96008 Sibu,Sarawak。联络电话:084-338699 335208,传真:084-325208。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颁发日期订于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9时30分在该会邦公礼堂举行。

另一方面,该会的2024年刘氏宗亲子女暨刘雅芬师姑教育奖励金申请者须是刘姓宗亲会员子女,必须是刘姓。

凡符合以下成绩标准者,皆可提出申请:

华文初中三统考:获1科 A,3科B及其他各科及格。

国英九号:获5科A,及其他各科及格。

国英十一号:获全科文凭

华文高中三统考:获1科A,3科B及其他各科及格。

状元:设有特别奖。

申请者家长必须是会员,须呈上成绩副本,必须由学校校长签章,方为有效。申请截止日为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

报名处是砂拉越彭城刘氏公会诗巫顺溪安都达阪东路门牌8号二楼,联络执行秘书陈俏颖,电话: 084-338699、335208,传真084-325208。

颁发日期订于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9时30分,在该会邦云礼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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