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华人社团联合总会简史
一九七零年代末期至八零年代初期,砂拉越州各省为适应客观情势的要求,先后纷纷成立了各自的华人社团总会,以联络及团结各省境内的华人社团,在这段期间,先后成立的华人社团总会计有:
1. 1977年 第三省(现改称诗巫省)华人社团联合会。
2. 1979年 第一省(现改称古晋省及三马拉汉省)华人社团总会。
第六省(现改称泗里奎省)华人社团总会。
3. 1980年 第二省(现改称斯里阿曼省)华人社团总会。
4. 1981年 第四省(现改称美里省)华人社团总会。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日,当时的第一省华人社团总会在其会长丹斯里拿督黄文彬领导下,向上述各省的华总发函,建议成立砂拉越华人社团联合总会,这项建议得到了各省华总的热烈反应。
同年十月十七日,各省华总代表趁他们出席同砂州首席部长举行华族与土著领袖对话之便,在古晋聚集,召开了一项临时会议,与会各省代表针对当时华人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所面对的问题,纷纷发言,道出华人的心声,并一致通过成立一个全州性的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会议同时也选出了一个由下列人士所组成的临时委员会,负责起草有关的章程,展开筹组全砂华总的工作:
主 席:拿督黄文彬
副主席:钱惠光、沈盘祺
秘书:沈泽贵律师
副秘书:李谈贤律师
委 员:陈宗明、陈康南医生、邓伦奇律师
第二年(即一九八二年)六月十四日,临时筹备委员会再度假古晋召开第二次会议,通过有关的章程,并议决正式向社团注册官申请成立砂拉越华人社团联合总会。
申请书於同年九月六日呈上,而於翌年(一九八三年)正月十九日获得社团注册官批准正式成立。
以下是第一届(1983-85)理事会的阵容:
会长:丹斯里拿督黄文彬
暑理会长:钱惠光
副 会 长:沈盘祺
副 会 长:陈宗明
副 会 长:朱祥南
副 会 长:邓伦奇律师
秘 书 长:李谈贤律师
副 秘 书:孙春德医生
副 秘 书:郑祺昌
副 秘 书:黄祥洲
财 政:李志明
副 财 政:陈仁华
理 事:田绍熙、郑和仁、沈泽贵律师、蔡明田、陈毓干、卓声焕、张晓卿、刘会洲、刘会干、林光美、陈斐荣、钱程晃、薛金光、刘宣汉、何湛芳、庄汉杰、李访洲。
自成立近十年以来,全砂华总无时无刻不在贯彻其宗旨与任务:
(一)联络及团结本州各省华人社团以谋求我国各阶层人民之福利与进步。
(二)关注,研究与促进我国之经济、文化、教育、慈善公益等事业,以及民族间之和谐。
(三)促进及维护本州华裔社会之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上的权益。
(四)考虑和支持或反对任何影响本州华裔社会的法律,政府政策和措施,并向有关政府部门、地方议会,或法定机构提呈建议,以维护和促进本州华裔社会之权益。
(五)向政府,地方议会和法定机构提呈任何维护和促进本州华裔社会之权益的建议。
(六)购置及保管产业,利用盈馀基金作适当之投资。
(七)维护及促进我国公平合理之社会。
(八)研究及促进我国华人社团公会之改革,以配合我国社会之进展。
(九)研究有关华人社会之任何课题。
(十)联络及团结国内各州华人社会总会,进而与其联合组成全国性之华人社团总会联合会。
(十一)筹募款项使本会有经济能力展开会务而达致本会之宗旨。
本会会员以砂拉越各省华人社团总会为单位,除前述参与发起成立本会的五个省份之华总以外,民都鲁省华人社团总会也在1987年成立后,正式加入全砂华总成为第六个会员。
在一九九一年十月廿日假美里召开的本会第九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亦通过加帛省华总加入成为第七个会员,2005年第五省林梦省华人社团总会成立加入全砂华总。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中旬,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会筹委员会来函通知,该大会堂,经九年的努力争取,终於在同年十月十七日正式获准注册,并邀请本会入会。
紧接著在十二月一日召开之会议中,砂华总理事会决定申请加入该联合会,并推派了会长丹斯里拿督黄文彬、署理会长陈宗明、副会长拿督刘会干、秘书长李谈贤律师、理事何湛芳、丘立基、李锦新、刘本武、李祺绵及房晓青共10名代表出席了十二月十三日假吉隆坡举行之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中央委员会选举,选举结果,丹斯里拿督黄文彬及拿督刘会干分别被推选为常务委员及中央委员,而署理会长陈宗明则受委任为中央委员。
随著砂华总正式加入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会成为会员后,其历史也翻开了新的一页,而迈向一个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