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船長
不知不覺八月即將過去,掐指一算,行動管制也執行了近半年了,在行動管制期間,『新條規』、『確診病例』、『隔離』、『諾希山』、『慕尤丁』、『中美糾紛』等字眼可說是天天見報,相比之下,有一個關鍵詞很刺眼,卻少有跟進之報導,那個關鍵詞叫做『羅興亞人』。
為何少有羅興亞主題的跟進報導? 推測有三:一,國人對這課題已形成了特定傾向的集體共識,立場不變,多說無用,也再無報導價值。 二,疫情當前,自顧不暇自然也不會再關注羅興亞人。 三,羅興亞人讓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自私及無情。
我們先來看一看兩則新聞:
(一) 孟加拉海岸防衛隊在領海救發現一艘在海上漂流近2個月的大型難民船,至少382名餓得奄奄一息的羅興亞難民獲救。然而,在當局發現難民船之前,超過30名難民已死在船上。這批羅興亞人據悉來自孟加拉東南沿岸的難民營,原本打算通往馬來西亞,但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馬來西亞實施嚴格海岸巡防措施,他們只好折返。
(二)對此,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區副主任費爾羅柏森表示,“馬來西亞過去一直聲稱支持羅興亞人的權利,但這次卻把難民重新推回海上。新冠疫情無法成為不讓載有羅興亞難民的船只靠岸,並拒接收留他們的理由。”
由於馬來西亞不收留,他們被迫死在海上,就這樣,羅興亞課題變成了國內外輿論,也引起了大馬網民激烈討論,網民各就各位,兵戎相見,兩方皆打出了“正義”的響亮名號。
結論就是:不論是誰,都說服不了對方。 而若評論是國民真實傾向的小樣本,那很顯然國人是抗拒羅興亞人的,因為不希望他們來的國民是壓倒性地多,大概是8比2。
在多數反對的言論當中,以『我們不需要羅興亞人』及『這是一群犯罪的人。我們不要他們』為多數。 即使“收留派”說出『在受難者身上再插一刀』這樣的話語也依然無法打動鐵下了心的人們。 在聲浪巨大的反對聲中,『這不是我們的責任,要談人道請跟緬甸政府談去』的評論相比之下顯得溫和及理智得多。 身邊不少朋友也就此發表了評論,反對和贊成的都有,但比例還是維持7:3和8:2,反對的還是居多。
此時此刻,我想起了那部經典的喪屍電影《釜山行》。
《釜山行》裡面那個首席營運官大家都很討厭吧? 他把主角們擋在滿是喪屍的車廂外做對了嗎? 他的做法合乎車廂內的人的利益嗎? 答案是肯定的,他是有道理的。 可是為何我們卻那麼討厭他呢? 因為我們站在上帝的視角,已經知道主角他們沒什麼問題。 因此,我們將注意力集中在首席營運官自私自利的個性上,而忘了他做得合理不合理,做得正確不正確。
羅興亞人善良嗎,他們罪大惡極嗎? 你覺得他們很有問題,就算你不肯定他們是不是,而你也不想知道他們是不是,所以你拒絕他們。 這個你,也是我。 一個合理,也很自私的你和我。
當我說出可以收留時,曾有人問我:你這不怕引狼入室? 羅興亞人可是聲名狼藉呢! 你敢讓屋外被暴雪凍了一天的印尼仔進來屋子? (用印尼仔是歧視,但為了忠實呈現他的問題,所以我沒修改這個字。) 沒錯。我不敢。這種險我不冒。 因為我承受不了這個風險,所以我選擇了不幫他。 “拒絕”是相對容易,而且安全的選項,沒有不妥。 而這個“假設”的場景和對待的方式,就是目前國際上各國對待羅興亞難民的現狀。
我選擇了拒絕,但我絕不對外人說我自己是正義及正確的,我甚至為我的決定感到羞愧。 當我決定自私自利讓他自生自滅時,我總是想不到一個好的藉口去掩飾我為惡,我不會試圖去漂白自己。 我佩服接納他們的人,敢於站在非主流一面,放開胸懷善待非我族類的那些人。 敢承受這樣的罵名及風險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儘管有人說這是基於abang-adik的手足之情、XXX的人權及選票考量。
醫生救人不問人之善惡,更何況他們當中也有一些是真正受迫害的人? 所以,親友們啊,我希望你們是這樣的醫生,而不是那位營運官,因為,溫柔如你是不需要透過這個課題展現你的正義,那冰冷的正義。
圖源:
1)羅興亞人新聞圖片 credit 路透社/REUTERS
2)《釜山行》劇照(電影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