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船長
一個人的道德能管的嗎? 看起來好像可以,事實卻是管不完。 能管的,只有一個人的不良行為“侵害”到他人的道德,也就是犯罪事件。
當然,大部分與侵犯有關的法律也都與道德有關。 偷錢搶錢=貪婪,強姦=色慾,打人=暴力,諸如此類。 這當中也有一些生存方面的考慮,像搶錢偷東西有可能是因為快活不下去了,但這裡不細述。
當這個道德沒有“侵害”他人,或者說“沒有直接侵害”他人時,那即使這個人道德不堪,我們也是無法對付。 那就像是…… 賺很多錢也是貪婪,不斷召妓(合法情況下)打炮是色慾,但卻沒有一條法去好好管住這些人的道德,因為他們沒有直接“侵害”任何人。
問題來了。 在這種情況下,怎麼做到要管藝人的道德? 不能對不? 所以都只能找個理由強硬封殺,控制輿論,一聲令下,群民皆起。
胃口比較大,吃多了,是鼓勵暴食不良文化;生性風流,炮友眾多,私生活淫亂,教壞小孩;賺很多捐很少,是貪婪自私,吝嗇無德,不良示範;男扮女裝,妖裡妖氣,女扮男裝,不倫不類,畸形審美,必須打擊;沒有發表愛國聲明,不忠于國,漢奸;和家人不合少回家,就是不管父母,不孝順……
要罵人不道德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只要你看他不順眼,就可以將他往死裡搞。 這種搞法就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管“不侵害的不道德”,是一個死循環,到最後只會是互害。 捨己為人,很偉大對不,該褒揚對不? 與之對比的是自私自利對不? 舉個例子,國家領導和兒子遇到災難,優先救自己的孩子,是自私又如何? 那是我的孩子啊…… 但是可以預見,這個人一定會被國人罵…… 因為比起不知誰家的孩子,國家領導顯然更為重要些。 然後你就是自私了……
說穿了,除了少數完美無瑕的聖人,有多少人完全沒有私德問題? 而我們又怎麼能指望有私德問題的人管有私德問題的人?
你說假唱是侵害權益,行…… 那也得是你的權益受損才行吧?
粉絲覺得看真人偶像表演,看跳舞更重要哦,他們不在乎假唱,還認為跳舞+假唱的表演很好啊…… 他們都不抵制這位偶像了,又關你這個沒買票入場的人什麼事? 可能你連他們的歌都沒聽過吧?
你不愛聽假唱,你就多多支持真唱藝人。
真的真的不要去立法去管,真要管,就交給人民自由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