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若学
也许是MCO生活太枯燥,所以人们都上来网络混了。 这个月有发生了网红炎上事件! 而这次的主角则是杨宝贝(YBB)闹自杀以及其他后续事件……
先说YBB自杀事件。
我不理她是不是演戏还是活该,只要她是闹自杀,我都会停下一切的攻击,尤其是那原因是罪不致死,而且跟我没有直接关系时! 因为我承受不起害死一条人命这件事。
骂人去死,肯定是情绪性说话了(如果不是那真的太可怕了),我觉得没有人会真的想要杀死她的,即使是被骗了。 说难听一句,她死了那些被骗的人会更难受,不只钱追不回来,而且还要莫名其妙被正义人士指责,背负“逼死她”的罪名。 就算别人不说,你的心里也肯定有一根刺。
那些没被骗的还一股脑地酸和骂的,到底在瞎起劲什麽啊,就因为对方是网红吗? 要她去死,更像是妒忌吧? 我可怜你们。 可能你说他们说的不是真心话,但我还是觉得,一开口就要人去死(非重大刑事案)的人是很可怕的,我若有这种朋友我会避而远之,因为我实在不想我也因为犯错而被他“诅咒”去死。
另外,相比起全情演出,我更相信YBB是一时暴走,因为无法面对指责,开始用死亡来逃避。 许多自杀者都是一时想不开,但是在死前他们通常都会犹豫一下。 因为他们的求死意愿并不是很强烈,就真的是一时想不开而已。
谢天谢地,她的犹豫让她获救。 而接下来等着她的会是许多法律问题。 到此为止,其实YBB已经付出许多的代价了,基本上网民真的无谓再火上添油了。
即使你认为你是对的,但我认为你有更善良的选择。
再来谈谈要政府立法监管网路留言。
YBB事件之後,J&I发起了一项联署行动。 立意很好,说是要停止网络霸凌。
但是,要政府立法监管这我就看不懂了。 这是在嫌弃政府对言论的限制还不够吗? 看看我们有什麽法令限制言论? 《煽动法令 》丶《通信与多媒体法令》丶《影片审查法令 》丶《印刷及出版法令》! 这样还不够吗? 还想要进一步收缩言论的空间吗? 而且,这还牵扯一个很讨厌的事物,那就是政府总是选择性执法,只有他认为没有你认为。 打个比喻,让政府管制网络言论,就等同把枪交给一个黑道。
目前我国任何的公开及合法平台都是被政府控制的,遵循正常管道,你根本无法直接说出要说的话。 只要政府想要,不利政府或者领导的言论会被抹除,发言者甚至可以被送入牢狱。 想想看SuperRing网红怎麽落马的? 罗斯玛怎麽表罪成立的? 一切都是归功於网络的揭底力量。
你还想政府立法管制网站? 不要因为网络霸凌,而把前人用无数心血修炼的神功化掉! 现在这样的管制已经够多了,不要让政府更介入网民的言论之中。
要遏制网络霸凌,只能从你我开始做起,然後再逐渐构筑一个友善的网络舆论氛围。 举个例子,那就像你不能立法限制一个家庭太穷不可生育,虽然我们都知道贫穷家庭养育孩子困难。 因为那和人的基本权利有关,言论自由也是属於这一类。
我可不想把大马变成大锁国,不能批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