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马的蚊型脚车8死案终于落幕,原本在高庭判监禁6年和罚款RM6000,吊销驾照3年的沈可婷,今日被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高庭的判决,裁定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尽管案件已落幕,但也引发众人深思。
开车上路,相信大部分驾驶者最怕面对塞车或淹水情况,但马路如虎口,各种大小车祸难免会遇上,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人没事,不过当下脑袋肯定会一片空白,忘了怎么冷静和理智应对。
这里提醒大家,若真的遇上车祸时,不妨参考以下应对步骤,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吧!
车祸处理SOP
1.冷静:保持冷静,先启动车子双向信号灯,让其他道路使用者清楚路况。若没涉及人命伤亡,发生车祸后,双方应立即把汽车移到路旁,避免阻碍交通或发生二次车祸。
2.求救:检查自己是否有受伤,若受伤例如有异物插入身体,请别自行移动,而是直接拨打999紧急求救号码,接着联络家人或朋友。若没有伤势,拨电给家人或朋友,告知发生意外的地点,请他们来协助。
3.确保周围安全才下车:若你是独自驾驶,尤其是晚上时分,先不要贸然下车,因为有可能是“假车祸、真抢劫”。若看到对方一脸怒气或已持有武器作状要打人,而你感到生命受到威胁,可以试图调下车窗,要求对方一同前往附近的警局报警,若对方不肯,你可以应当时情况或直接驾车去报警。
4.拍照:若只是轻微碰撞,车主彼此交换简单的信息,如姓名、联络号码、汽车保险等资料 ,用手机拍摄对方车牌号码、车款、颜色、对方身分证号码/驾驶执照(若对方允许)、双方汽车损毁的部分、发生意外的路段、路面刹车痕迹(若有)。(提醒:所有照片最好是在车子未被移动前拍摄)
5.讨论:双方在拍照记录了车祸的“现场照”后,可以先把车子移动到安全区域。切记一定要开启双向信号灯,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 避免阻碍交通或发生二次车祸。 随后可以进行讨论,可以选择报警或私下和解。
-若选择保险理赔,双方必须在24小时内,各自到同一家警局报案。
-若同意私下和解,双方白纸黑字签定协议,以防事后不认账。
切记:不要随便“承认/否认”是自己的错或责任,因为:
-这可能会影响到你的保险理赔;
-你可能只需负上部分的法律责任;基本上就是你和对方按一定比例分担事故的责任。
-或完全不需负上任何的法律责任(你从后撞上前方的车不一定就是你的错哦~)
6.报警:就车祸地点的位置,先确定附近所属的警察局, 避免跑错地方。如果车祸发生在高速大道上,则必须到负责管辖的警局报案。举例在NKVE大道,车主要去武吉日落洞警局,而非哥打白沙罗警局。若不清楚,可询问拖车司机或上网搜索,再拨电向该警局查询。
一旦车子无法开动,车主可拨电给保险公司要求拖车服务。事先要确认是否免费或需额外付费,并告知拖去哪一间警局。
【报案时注意】
-在录取口供时,记得把所有相关的资料、照片、影片提交给警方。
-记得索取报案纸(Police Report)
-警方会拍照取证和向车主问话。经过调查会有一份调查报告(Investigation Report),如果车主申请索赔,必须回到该警局索取这份报告,再交给保险代理。之后的修理、索赔的流程,保险公司基本都会帮你处理好。
这里还是建议大家在车子安装行程记录器,这样就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当然最重要还是人没事啦~
注意事项
拍视频放到吹水站行不行?
现今社会,往往一言不合就是掏出手机直播或拍摄视频,再放到吹水站施展网络公审,其实已侵犯个人隐私权。多年处理刑事、民事诉讼和保险索赔事务的律师庄佩荧指出,当看到对方拿出手机拍摄,我们可以声明不准拍摄。如果对方不理会,我们同样也用手机拍回对方。
在前往警局报案时,可以做两份投报:第一份是交通意外;第二是关于对方拍摄视频而侵犯了个人隐私权,投诉对方在车祸现场时拍了视频,很可能放上网公审或令我们面临网络霸凌。事后想提告,也有一份报案纸做证。一旦对方真的上传至社交群组和在吹水站撰文抹黑,进而导致有网民人肉搜索,受害者可起诉对方。
索取对方的大马卡行不行?
根据武吉阿曼交通执法及调查局所发出的消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涉事的双方车主都无权向对方索取个人私人资料及文件,包括大马卡。涉事人士只需索取对方简单的信息,如姓名、联络号码、车牌号码、汽车保险资料等。任何私自要胁索取对方大马卡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若对方自愿交出大马卡拍照,就另当别论。
资料来源:ASKLEGAL、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