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美芳
“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是今日社交媒體的最佳寫照。為人們提供日常社交方便、交流、資訊共享的同時,也成為色情、詐騙、謠言、虛假資訊流通的管道。
澳洲擬推出法案,禁止孩子們使用社交媒體,包括面子書、Instagram、Tik Tok等,最低年齡限制或為16歲。總理阿爾巴尼斯形容,這些網絡對年輕人的影響是一種“禍害”。
在去年,多個西方國家也曾對社交媒體予以譴責,鞭撻現今的網絡資訊充滿暴力、色情,同時提出禁止青少年使用的建議。
越來越多人意識到,社交媒體正廣泛被濫用,造成社會危害,特別是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問題。然而,由官方施加“金箍”是不足夠的,因為社交媒體早已屬於兒童與青少年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
因此,讓這個世代的人擁有應對社媒的自覺性,共同承擔E時代的責任,使他們具備操控社媒的能力,認清法律的範疇及本身的權利,才能限制網絡暴力無遠弗屆的擴張。
馬來西亞也對社交媒體施加了需要註冊的限制,是一項強化社交媒體自律責任的行動,加強監控的能力,使網絡使用者不會直接面對暴力、恐怖主義、霸凌以及兒童色情等方面的衝擊。
毫無意外的,馬來西亞多媒體部門的此項政策,受到擁護自由發言權的衛道士譏諷、圍剿,甚至用政治監控這個理由,來加強本身反對的論述。
然而,相比越來越多國家採取類似行動,割除網絡毒瘤,減少社會危害的決心,這些自詡為自由言論人士的歇斯底里,明顯是顯得蒼白乏力的。
堵不如疏,既然社交媒體已成世界大趨勢,在要求媒體自律,恪守社會責任與公眾利益,以及強加管控的同時,為青少年擬定一套更實際的社媒使用方案,使他們脫離機不離手的生活模式,顯得更為重要。
澳洲總理提議的立法管制,遭受各種論述的激烈反彈,是必然的事。然而,內容提到的“讓青少年享受離線時間,做自己喜歡的事,例如運動”,實乃值得各界,尤其家長們深思與探討,為孩子們的成長,塑造更健康且正面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