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史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军南侵,砂拉越拉者王朝在毫无抵抗的情形下自动弃守砂拉越而逃亡英国,于是本邦沦于日本军国帝国主义者铁蹄之下,备受蹂躏。1945年,日本侵略者被打垮投降后,砂拉越不但没有光复,即更沦为英帝国主义者的殖民地,并延续日本侵略者严格管制食粮及必需品制度。一般商家均感到困难重重无法得到解决,为图自救生存,经营京果什货商家乃奋起筹组京果商公会。经过多次运动后,于1 9 4 6年正式获准注册成立,并推选美利公司江常光先生任第一届主席。
因我会会所在1961年期间受到火患波及,一切档案文件都被大火吞噬,所以在此之前一段历史无从稽考,只从一些前辈口中转达得到片段事略:
(一)1950年间白糖事件
事缘当时本市奸商与英殖官员暗中勾结垄断白糖(属于当时统制品之一)销售权,以卑陋手段牟取厚利。诗巫区人民均受其害,我会领导者为维护会员利益展开一场你死我活前所未有白糖事件斗争。结果上诉至高庭而获得最后胜利。
(二)营业牌照税
在五十年代初期英帝国主义者为挽救战后支离破碎的英国经济,无理向其被统治的殖民地商人抽取苛捐杂赋,重征本市商家牌照税,每家每年必需缴纳二千元,因而激起全体商家极大愤慨。我会联合其他途商公会通过书面向当局表示抗议及要求取消牌照税。经过数次请愿与交涉被否决后,于是联合号召全体商家起来罢市抗议,直到当局给予合理答覆为止。罢市一直延续十天,英殖政府为缓和民众激动情绪,不得不低头,改徵每名商家每年缴付360元。
根据1962年以后所存档案查考,我会活动林林总总,不计其数。今选其大者胪列于下:
(1)在1962年间由于受到治安不宁影嚮,当局强制商家将所存的竹炮全部缴交警察署,虽诺许按价偿还,但事经多年一如石沉大海,至1965年执委会议决通过向当局提出赔偿要求,可是竟无法取得分文赔偿,我会在无可奈何形势之下只好放弃争取。
(2)关于政府配给食米问题上,时常发生争执,因为稻米局很常将不新鲜的米售给商家。虽然经过多次交涉,并要求由出产地直接输入供应,但是都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在1967年竟以囤积过久臭气难闻的壹万包吉打米,由吉隆坡运来诗巫分配给商家,我会认为此米会造成会员很大损失,对人民健康也会产生严重不良后果。我会不但提出坚决抗议,并派代表进谒有关当局,要求立刻制止将臭米继续分配给商家,并寻求解决一时米粮短缺办法,经过一系列交涉后,当局承认此米实是有碍人民健康,同意将臭米运返吉隆坡另输入新鲜食米补充之。于是一场臭米风波就此告一段落。
(3)我国政府为贯彻米粮自供自给政策,而採用米“固打”制度。这种为人民为国家的良好长远计划,原是无可厚非。但是当本国食米还未到自供自给程度时,操之过急未免会促成市面食米青黄不接,使到行情极为紊乱。几经我会多次上书陈情,请求政府暂缓“固打”措施。但是都没有得到解决办法。在这样“僧多粥少”食米配给制度下,影嚮我会会员米商与会员零售商之间的团结,甚而互相对垒日益严重。解决及弥补这反常现象,我会实心有馀而力不足的感慨。于是在一九七四年间他们各自成立米商公会与零售商公会,虽然现在他们已另起垆灶,但仍与我会继续保持友好关係。
(4)我会在成立之初所定的章程比较简单及笼统,在环境不断转变,会员人数不断增加,对原有章程已感到不符实用。于是在一九七三年会员大会上通过一次修改章程运动。现有我会章程即是经过修改后的章程。
(5)对于码头工友及海港局方面,我会曾不断保持接触。在码头工友工价与改善服务方面,双方都能在坦诚与友好基础上交换意见而达致谅解。至于海港局在成立之初,工作没有上轨道,效率有待加强,有许多问题双方往往发生争执,诸如货物破损、失落及错误等事件。我会联合其他途商公会通过诗巫中华总商会不断交涉及纠正工作偏差,虽然有时会有不愉快情形发生。但对海港局工作效率提高,我会起著一定的督促作用。
(6)在教育方面,我会为华裔商家公会注重华文教育是我会应有责任,虽然不能起带头作用,但也绝不落人后,在一九六八年执委会通过议案全力支持筹办“独大”,一九七八年嚮应“独立大学有限公司”号召全国社团盖章运动向最高元首请愿恩准创办“独大”。一九七七年执委会通过议案呼吁会员为保存华文独中,慷慨解囊捐助,并尽量给予华校离校生就业机会。
我会在此不长不短七十四年之间,除较重要如上述外,尚有佷多不能一一尽言于此。瞻望我会前程尚多崎岖,希日后当选执委更任劳任怨,力负重担,会员们紧密团结,则本会不但能保留长存,而也不负前人一番创会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