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闽清同乡会主办、青年团、妇女组及乐龄组协办的歌唱比赛于11月12日及13日在会所闽清堂举行,即日起接受报名至11月5日(星期六),逾期不处理。
会员及会员闽籍子女皆可报名参加儿童组、公开组、宿将组及乐龄组。
混合榕语歌唱赛开放给有意参加者报名,唯谢绝职业歌手及唱片歌星参加。
每人报名费为5令吉,即日起接受报名至11月5日(星期六),逾期不处理。填妥报名表格可递交诗巫闽清同乡会大厦底楼办事处(诗巫静雅路第7巷门牌3号,电话:084-320936/320930,传真:320937)。若有任何疑问可联络筹委会主席陈姺福(016-8581323)、青年团团长张钧发(013-8184848)或妇女组主任陈俏穎(013-8012672)。
每组报名名额限15人
每组名额限定15人,分别是男女混合儿童组(12岁或以下)、女宿将组(45岁至59岁)、男宿将组(45岁至59岁)、男公开组(13岁至44岁)、女公开组(13岁至44岁)、男乐龄组(60岁以上)、女乐龄组(60岁以上),以及混合榕语歌唱公开赛(年龄不拘)。
参赛者必须附复印大马卡/出生证及近照一张为准,参赛者若违反筹委会规则,竞赛组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参赛歌手必须自由选曲一首及自备光碟(VCD/DVD)。比赛采用一曲定胜负,每组设冠、亚、季、殿军及鼓励奖4份。
评分标准为音质及音准30%、节拍和节奏25%、咬字和吐词25%、感情和台风20%。若参赛者所得分数相同,将以上列评分事项顺序取分,以此类推。参赛者抽签及试音日期为11月6日(星期日)下午5时至晚上9时(先到先试音),试音后不得更换参赛歌曲。
参赛者须在比赛前30分钟报到,迟到者以弃权论。主办当局将邀请音乐界者担任评审员,评审员之裁决乃最后决定,所有成绩经竞赛组审查无误方予公布,参赛者不得有异议。此竞赛简则如有未尽善之处,主办当局有权增刪。
男女混合儿童组冠军得主可获得100令吉、亚军80令吉、季军60令吉、殿军50令吉,鼓励奖(4份)30令吉;男公开组、女公开组;男宿将组、女宿将组;男乐龄组、女乐龄组及混合榕语歌唱公开赛的冠军得主可获200令吉、亚军150令吉、季军100令吉、殿军50令吉及鼓励奖(4份)30令吉。